专家辟谣:建造师证书*成废纸?

2015-12-16 14:57:18 1490

 

2015年10月9日,*发布新政,这是继2015年1月31日之后,*对于建筑企业资质的又一重大规定,以下是其中对于建造师证书有直接影响的两条政策: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主要解读要点是:
 
  1、老证直接换新证,不再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
 
  2、企业施工资质新办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
 
  3、企业施工资质升级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
 
  4、增项资质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
 
  5、企业资质升级、增项资质时不对“既有”的资质进行考核
 
  6、老证换新证后,各省*门要动查监管企业是否符合新资质的标准,换证的时候不考核,但是会有抽查的规定
 
  7、各省或许会有细则或监管规定出台。
 
  首先是换证的问题。由原来的硬性规定调整为简单换证,那么,这个“简单换证”该怎么来理解呢?
 
  解读要点有以下三种情况:
 
  1、直接换:老证直接换新证,不再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相对简单
 
  2、新办、升级和增项:企业施工资质需要考核建造师的数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3、“既有”资质的问题:企业资质升级、增项资质时不对“既有”的资质进行考核——相对简单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甲企业:是二级建筑总承包企业,那么这个时候,不管甲企业的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的要求,都可以直接换新证。
 
  乙企业:是一个新办企业,那么这个时候,乙企业的建造师数量必须符合新的资质标准。
 
  丙企业:是二级建筑总承包,准备升级,必须执行新资质标准,符合建造师的数量,这个时候丙企业需要去招聘建造师。增项也是同样的道理。
 
  丁企业:现在的资质是二级建筑总承包,但建造师数量其实未达到二级标准,但还是想升到一级资质。那么这时候他只要达到一级资质标准所需要的条件就行,对于他原有的二级资质就不考核了。增质的情况亦是如此。
 
  1月31号的新标准是要求全部企业必须按照新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这就必然导致一批企业因此降低资质标准。而10月9号的新政策,概括来说是,过渡期老企业老办法,新公司新标准,如果升级还是按新标准来审的。
 
  新政策一经发出,很多学员、机构的就开始上火了,“建造师贬值”“一建*首当其冲被取消”“建造师*即将成为传说”等等的言论,甚嚣尘上,一时人心慌慌。
 
  不可否认,新政策一出,自年初以来,建造师需求的井喷状态可能会暂时冷却。但专家却不赞成建造师贬值甚至*结束一说,根据年内政策两次大的变动,长期从事教育专家组人员,得出了以下推测:
 
  1、建造师的发展得到进一步规范,可以预见,建造师的需求必然是长期有效地,被取消的可能性极其微小;
 
  2、对新企业和企业升级、增质的严格要求,这就说明,建筑行业企业获得资质越来越难,建筑企业资质的进一步发展也越来越不容易。新企业资质的获得,尤其是企业资质的进一步升级,需要更多建造师,这就使得建造师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了。
 
  3、老证换新证后,各省*门还是要动查监管企业是否符合新资质的标准的。换证的时候不考核,不代表就能一劳永逸。肯定会有抽查的规定,各省或许不久后会有细则或监管规定出台,不会一直放任一大批资质不足的老企业继续以现状存在的,建筑市场的逐渐规范是必然的趋势。
 
  从大环境来看,*2004年引进建造师执业制度,至今方10年,整套制度体系基本也完善了,且较项目经理阶段呈良性发展趋势,不会轻易废止和大动;但是,由于现有建筑行业市场混乱,需要*政策规范,无论是年初*颁发新资质标准还是如今出台的新政策,都只是为了建造师这个制度的进一步规范。
 
  认真看清楚两个字——“既有”!既有,是指已经有的。语文没学过么?仅这条理解,就是升级、增项,企业原有资产和人员不再检查,仅此而已!那么新增的,当然要检查啊!再把建市[2015]20号上下条款认真看看!*门要随时监督检查是否满足资质条件!
 
  这里的“既有”二个字很重要,即你原来是二级建筑总承包,现在增项市政总承包,那么新规定就不再审查你原来建筑是否符合要求,只管你增项的市政是不是符合要求。
 
  可以负责任的说:如今建造师的状态不会回到14年以前,更不会贬值,它只会慢慢的越来越显露出它的价值,建造师*市场、培训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大有所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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