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人力资源局招聘9名人员公告

2011-09-06 10:02:24 1560

为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现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共9名(江厦街道1名、鼓楼街道3名、西门街道2名、南门街道1名、望春街道1名、段塘街道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海曙区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l、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劳动保障工作,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写作表达能力,会操作计算机;

 

 

5、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1年9月5日(9:00-16:30,午间不休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三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当场填写《海曙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考资格者当场退回报名表。

3、准考证领取。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9日(9:00—17:00,午间不休息)到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14日下午,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写作等。笔试结束后,按各街道招聘指标的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9月16日起可登陆海曙区*网(www.haishu.gov.cn)或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sld.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5、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详见网站公告;地点按志愿报考单位分别到所在街道面试。

 

 

6、体检。按各街道招聘指标的1:1比例,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网站公告。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7、聘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8、待遇。按照海曙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海曙区*网和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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