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所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分数

2012-10-15 12:29:26 1840

 

山西省招考中心在划定提前批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时规定,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设置的13所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
 
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设置的13所院校分别是:、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天津工业*、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主持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摄影专业、录音专业4个本科专业)、(仅限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等3个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浙江理工*(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省招考中心要求,其他院校在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时,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原则和办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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