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2012-10-13 16:11:04 1910

 

江苏省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款 在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江苏省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款 录取时,艺术专业考生(美术专业除外)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三款 以下艺术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导演专业、导演专业(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宣传发行)、录音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摄影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电影技术专业、播音主持专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播音主持专业(英汉双语节目主持)等十二个专业(方向)。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参照外语、语文、数*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专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四款 以下艺术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专业、音乐学(流行歌曲演唱、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钢琴调律)、表演专业、照明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五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外语、语文、数*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专业、音乐学(流行歌曲演唱、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钢琴调律)、照明艺术三个专业对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上,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五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等四个美术专业录取时,在江苏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款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4C以上。
 
江苏省外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款 在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 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艺术专业未取得相应合格证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第三款 以下艺术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导演专业、导演专业(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宣传发行)、录音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摄影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电影技术专业、播音主持专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播音主持专业(英汉双语节目主持)等十二个个专业(方向)。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参照外语、语文、数*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专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四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流行歌曲演唱、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钢琴调律)、表演、照明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五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成绩、外语、语文、数*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流行歌曲演唱、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钢琴调律)、照明艺术三个专业对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上,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五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等四个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
 
备注:本文节选自《*传媒*南广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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