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区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1-02-27 10:25:46 117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营 口市站前区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选拔的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主要是负责经济工作,具体负责招商 引资。

  1、八田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2、建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3、建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4、跃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5、东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6、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7、站前区招商局副局长(事业)4名。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作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自主创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

  (二)条件

  1、基本条件及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报 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熟悉招商的公关、谈判基本技能和项目策划、项目包装等相 关业务知识,了解招商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社会联系广泛,有一定的招商 引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英语沟通 能力。

  2、资格条件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资格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4)具有*公务员身份;

  (5)现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选时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经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 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男性(需要经常加班、外出招商)。

  招商局副局长的资格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3年以上或有自主创业经历3年以上;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岗位 工作经验;

  (5)现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96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选时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经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 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男性(需要经常加班、外出招商)。

  任职时间、工龄及自主创业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

  上述学历以*承认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拔任职的;

  (3)本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本人所报职位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及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8:30至3月6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报名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机关办公楼216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来函报名。

  3、报名程序:报名者需下载《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证明》,并按照《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 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证明填写 说明》分别由本人和所在单位逐项填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站前区公开选 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证明》一式3份。

  (2)本人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2套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 (人事)*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从事二、三产业的自主创业人员 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从事规模种养殖业的自主 创业人员需提供由村(社区)两委或乡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开具的相关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证明。

  现场报名: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到站前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站前区公选办)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营口地区的报名者必须进行现场 报名。现场报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机关办公楼216室。

  来函报名:

  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上述材料(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书及身份证 提供复印件),通过邮政快递寄至站前区公选办。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 6日17:00,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最迟到达公选办日期不得超过报名结束后3日。 取准考证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站前区委公选办接受现场审查。逾期未接受资 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函寄报名地址:营口市新兴大街东49号站前区 委组织部413室。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10。比例少于1︰ 10的,相应减少公选职位,直至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报 名结束后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 由公选办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 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随时取 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逐轮遴选的方式进行。考试题目依据《党政领导干部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公选岗位特点命题。

  1、笔试(时间:初定201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 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经 济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

  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取足 *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连同报名公选的现职副科级领导干 部一并进入面试。公选办负责将面试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围者抽签决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如取足*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同时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每个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考察 对象,并将考察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2、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3、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名 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五)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综合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每个职位提出1名建议人选,经区 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实行等额投票表决,确定拟任 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 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如某一职 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六)管理与待遇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享受我区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 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由区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工 作或回原单位工作。招商局副局长正式任职后,收入实行岗位工资与奖励工资相 结合的绩效工资制,完成站前区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及岗位目标责任的,由站前区 委、区*根据站前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给予奖励、嘉奖或重奖。

  四、组织监督

  由站前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营口市站前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站前区公选办地址:营口市新兴大街东49号站前区委组织部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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