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乡县房产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0-12-20 10:39:42 790
湘潭市湘乡县房产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湘乡市房产局根据工作需要特在湘乡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人、文秘人员1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人、法律专业技术人员1人、测量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报考条件

  1、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湘乡市户籍应届和往届毕业生;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目前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

  5、专业要求:必须具有相关学历或工作经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5日,报名地点:湘乡市房产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731-56771760。报名时需携带:有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等资料。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五、考试内容及程序1、笔试。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3、成绩。考生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5%,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计算。参考人员属招聘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在文化成绩总分上加5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考生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六、录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受聘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享受招聘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企业就业人员的标准缴纳。

 

 

 

 湘乡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12月13日

newmap | site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