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4-02-21 15:10:11 117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山东省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我省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局*通知:
山东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已发布,网上报名于2014年1月6日--12日,而今年是比较特殊的一年,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教师资格,也是2014年*一次可以报考,望广大考生做好备考工作;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三)网上报名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4年1月6日至12日通过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 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现场确认
  各考区在2014年1月7日至14日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按要求为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不受理考生跨考区确认)。
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五)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辖区内的*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考条件
  1.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自2015年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提高至*专科及以上。
2. 相应学历层次的2014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3.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七)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1. 户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 在读学校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出具的应届(2014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八)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附件1:2014年上半年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类别 3月16日(星期日)
科目一
9:00-11:00
科目二
13:00-15:00
科目三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其他*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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